办理香港探亲签证的步骤如下:
确定探望对象
探望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可申请三个月一次或多次探亲签注。
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可申请三个月一次探亲签注。
特定情况下(如未成年子女随同、60岁以上人员等),可申请一年多次探亲签注。
准备申请材料
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提供申请人正面免冠半身彩照。
首次及重新申请需提供《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亲属在港证明,如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外国护照复印件。
若探望在港就学或就业的亲属,需提供相应证明。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等待审批
提交申请后,等待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
审批通过后,获得相应的探亲签证。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