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成都住房公积金怎么用

时间:2025-01-06 10:52:42

成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购房提取

购买自住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单位房改存量房、单位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等,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全款购房。

提供材料包括: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结婚证(如提取配偶公积金时使用)、已备案登记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收据原件等。

申请时间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在5月4日之前备案,申请时间在备案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5月4日以后新购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无提取期限的限制但只可办理一次提取申请。

还贷提取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时间为取得购房贷款次年对应当月或之后月份申请提取,之后每次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期间职工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可申请提取一次。

租房提取

住房公积金还可以用于租房提取,这对暂时不考虑买房的租房族来说是一个大福利。

其他提取用途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职工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离休、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出境定居。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外籍职工提取。

在蓉就业的港澳台同胞提取。

建议

提前规划: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提取用途,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

关注政策:定期关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变化,以便及时了解和利用最新的政策。

线上办理: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线上办理提取业务,操作简单方便,节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