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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不处理怎么办

时间:2025-01-05 10:48:51

当遇到警察不处理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申请复议:

控告人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的七天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议申请书应当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申请复核:

如果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

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提出申诉。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并可以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被害人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法院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向政府及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法制办公室反映情况,请求政府介入调查。同时,也可以向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反映,请求在人大或政协会议上提出问题。

通过媒体曝光:

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合法的途径,如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

要求出具不立案通知书:

如果警察不立案,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

综上所述,当报警遇到警察不处理时,可以通过向上级机关或同级政府提起申诉、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投诉、通过媒体曝光等方式寻求解决。同时,了解案件进展、保持与警方的沟通也是重要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