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期药品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具体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
销售过期药品被视为销售劣药,因此将没收所有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及其违法所得。
处以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的不同,罚款金额会有所调整。如果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则按十万元计算;若不足一万元,则按一万元计算。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追究刑事责任:
若销售过期药品的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建议
销售过期药品不仅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还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因此,药品零售企业应严格遵守药品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确保所售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大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销售过期药品的违法行为,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