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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张违规炒股罚单“众生相”:券商原总裁遭罚没1800万元,有人两年狂揽2000万,亦有六年仍亏钱

时间:2025-05-17 14:09:00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孙永乐 上海报道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监管持续加强。

5月15日,在2025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24年执法情况综述显示,去年严肃查办59起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案件,开展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专项治理行动,对38名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监管部门将违规炒股列为重点打击领域,既是因为证券从业人员的特殊地位,也是维护市场公信力、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必要举措。违规炒股本质是权力寻租,破坏市场“三公原则”。证监会严查此类行为,本质是为了维护资本市场“公平、透明、有序”的核心目标。

监管趋严,去年104名从业人员被“点名”

证券从业人员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专业素质、职业操守和合规意识直接关系到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基本要求。

证监会表示,坚持“追首恶”“惩帮凶”,通过加大追责力度,压实主体责任,引导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依法依规行事、中介机构审慎勤勉履职、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执业,助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4年中国证监会执法情况综述显示,去年,证监会严查“从业人员”失职,对证券、基金、期货、投资咨询等全行业从业人员持续强化监管执法,严肃查办59起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案件。

同时,2024年,证监会开展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专项治理行动,对38名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对66名从业人员、7家证券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合计104名从业人员被“点名”。

近年来,证监会严厉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根据证监会此前披露数据,2019年至2023年五年期间,证监会共查办67起从业人员违法炒股案件,对139人作出行政处罚。

除上述专项治理行动外,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不完全统计,2024年以来,证券从业人员因违规炒股收到的“罚单”超过百张,被罚人数高达150余人。这一处罚规模远超2019年至2023年期间的累计处罚人数,创下近六年来新高。

此外,2024年员工违规炒股波及10余家券商,包括华泰证券、国泰君安(现为国泰海通)、华安证券、国元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财达证券、国信证券、信达证券、国都证券、天风证券、开源证券、华源证券、西南证券、中金公司、平安证券、长城证券等。

由此可见,进入2024年,监管部门更是重拳出击,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的打击力度较以往进一步加大。

田利辉表示,违规炒股破坏市场公平,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削弱行业公信力。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提前布局,导致普通投资者处于信息劣势;通过关联交易或“老鼠仓”转移客户资金,损害投资者利益。违规炒股行为常伴随股价操纵,导致中小股东接盘损失。从业人员违规行为会引发公众对行业“潜规则”的负面联想,影响长期发展。所以,违规炒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如操纵市场罪),且违背职业道德,需承担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甚至刑事责任。

两起典型案件,“有效净化行业风气”

值得关注的是,在证券从业人员监管方面,此次证监会特别提及两起案件,并称案件处理“有效净化了行业风气”。

其一,是对湘财证券高管孙某祥违规买卖股票等违法行为开出同类案件年内最大罚单1800余万元,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综合公开信息发现,这则案件曾备受市场关注,由重庆证监局于今年1月9日披露,而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间是2024年12月26日。

具体来看,2018年4月24日至2023年8月19日,孙某祥先后担任湘财证券总裁、高级顾问。经重庆证监局查明,孙某祥作为证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行为,同时,其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

为此,重庆证监局决定,责令孙某祥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721.29万元,并处1121万元罚款,合计罚没1842.29万元。

同时,鉴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对孙某祥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其二,严厉打击15起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对某资管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刘某义“老鼠仓”行为处以6400余万元罚没款。

今年1月10日,辽宁证监局官网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曾担任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的刘某义因存在违法行为,被监管没收违法所得2077.32万元,并处以4354.64万元罚款。

同时,鉴于当事人刘某义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交易活动并获利的违法行为,趋同交易股票只数较多、趋同成交金额及违法所得金额均较大,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依据相关法规,辽宁证监局对刘某义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需要关注的是,刘某义曾任职于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资产”),并在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8月1日期间管理过华泰资产旗下的股票型养老金投资产品。这一时间区间与监管认定的刘某义违规交易时间段(2021年3月12日至2023年8月1日)存在重合。

针对上述两则案件,田利辉指出,案例一体现对“关键少数”的从严打击,警示高管群体需严守合规底线,防止“上行下效”的违规文化。案例二凸显对资管行业“核心岗位”的监管,强化对投资经理、研究员等高风险岗位的监督,切断信息滥用链条。

“典型案例能够形成'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发挥震慑效应,推动行业自查自纠。从规范层面看,可完善规则并倒逼证券公司加强内控,如强化交易报备、账户监控等制度建设。”田利辉称。

持续发力,构建“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长效机制

当前,券商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监管形势仍不容乐观。

2025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券商从业人员因违规炒股行为触发监管处罚的案例已超20起。

以下为近期几起具有代表性的违规炒股监管案例:

5月12日,新疆证监局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银证券某营业部时任(2019年3月1日至2025年1月28日)财务主管朱某,因违规买卖证券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处以5万元罚款。该案件有两大显著特点,一是朱某炒股亏损仍被罚5万元;二是其违规炒股行为几乎贯穿整个任职生涯。

具体违规行为来看,2019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21日期间,朱丽控制使用“徐某花”名下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累计买入金额2952.37万元,累计卖出金额2941.19万元,合计亏损20.06万元。

4月2日,安徽证监局同日下发4张罚单,均指向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涉及华安证券和国元证券。姜闽丽、王洋、唐梦飞三人被出具警示函,朱彩霞则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从具体原因来看,王洋在国元证券洛阳滨河南路营业部任职期间,未严格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朱彩霞受罚原因与王洋相同。另外,姜闽丽存在操作他人证券账户的行为;唐梦飞在华安证券宿州分公司任职期间,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

目前,各地证监局持续加大整治力度,监管部门也在加速推进制度建设。

田利辉指出,2025年监管部门执法频次与处罚力度有望进一步提升,会呈现“从严从快”趋势,压缩违规者操作空间。政策创新方面,需要进行技术赋能,利用大数据、AI监测交易异动(如高频交易、关联账户),提升违规识别效率;需要强化“追首恶”机制,对实控人、高管等“关键少数”加大刑事追责力度;需要开展跨境协作,针对从业人员利用境外账户违规炒股,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的信息共享。

5月7日,河北证监局在证券经营机构监管通讯中要求,辖内机构应引以为戒,进一步完善防范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合规内控机制,加大对从业人员及其近亲属投资行为的管理力度,并将其作为合规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对从业人员的责任追究。

今年4月末,中证协向券商下发《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旨在防范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市场操纵、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投资行为。

新规提到,券商应当明确监测的范围与标准,通过对从业人员的手机号码、办公电脑 MAC 地址、公司网络 IP 地址等关键信息实施监测,防范从业人员利用其配偶、利害关系人账户违规从事证券投资等行为;券商应当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从业人员证券投资、职务通讯等行为进行监测,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或其他合规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处理。

在田利辉看来,通过典型案例震慑、技术手段升级和制度完善,监管层正在构建证券从业人员“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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