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孕期休假时社保的处理方式如下:
社保缴纳: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必须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保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承担,按照职工在职期间的比例缴存。
生育保险:
职工应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本人不需缴纳。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使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这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
工资发放:
如果单位已经为员工购买了生育保险,员工在产假期间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则不需要发放工资。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用人单位需要正常发放工资。
社保待遇:
休产假期间,即使劳动者未到公司上班,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依然存续,因此劳动者依然有资格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
补缴社保: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可能加收滞纳金。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和公司的政策,了解详细的操作流程和可能享有的福利。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或人力资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