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单位没有为您缴纳公积金,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
您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举报,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和工资收入证明等,要求单位补缴公积金。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如果单位仍然不补缴公积金,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提起诉讼:
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补缴公积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利用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