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的选举程序如下:
候选人推荐与公示
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采用党员民主推荐和职工民主推荐“两推”的办法产生。
由党员民主推荐,召开支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法推荐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初步候选人,并将推荐的初步候选人基本情况向群众公示。
上级党组织审批
向上级党组织递交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改选支部书记的请示,说明党支部基本情况、改选原因、拟任人选基本情况及拟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上级党组织审核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大会程序
清点人数,确认有选举资格的党员。
通过选举办法,宣布选举办法,推选并宣布唱票、计票和监票人名单。
发选票,说明填写注意事项,进行无记名投票。
清点收回的选票,宣布选举是否有效,计票后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并将选举结果上报上级党组织。
差额选举
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提出预备名单,经上级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委员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候选人资格
候选人需经过严格审核,无犯罪前科、无违纪记录、无失信名单等方可参加选举。
会议有效性与候选人得票要求
选举时,实到会的党员必须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四分之三,会议才有效。
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才为当选。
选票填写与无效票判定
画写选票要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选举结果的公布与审批
选举结果需报请上级党委审批,委派乡镇干部对新旧干部的工作进行交接,新的党支部进入正常工作。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党支部书记的选举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选出群众信任、有能力带领支部发展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