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生娃落户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
结婚证(如适用)
准生证
计生证明(如适用)
申报户口
父母应在婴儿出生30日内,携带上述材料到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若无出生医学证明,需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夫妻身份证到派出所审批后,签发入户证明,并带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
咨询与提交申请
向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的证件和材料。
提交户口迁入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各种材料、证件。
审核与迁移
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审核申请及材料,通过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现户籍地派出所审核同意后,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具户口迁移证。
领取新证件
办理完所有手续后,会派发新的户口本,办理新的身份证。
注意事项:
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出国人员在国外生育的子女,回国后要携带国外子女出生证明,回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父母一方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后直接办理入户即可。
以上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